大家注意啦!最近,税务局发文明确,自2025年4月1日起,社保缴费方式有变。具体怎么回事呢?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3月24日,广州市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依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通告》,明确自4月1日起,广州市税务部门对用人单位取消批量扣缴社会保险费,调整为由用人单位自行申报缴费。政策全文:https://zc.51shebao.com/detail?id=835395
《通知》中明确,从2025年4月1日起,广州市税务部门对用人单位取消批量扣缴社会保险费,调整为由用人单位自行申报缴费。其中:自行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类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申报缴费期限和方式:用人单位应通过网络申报缴费或上门申报缴费方式,按月申报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
对未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注意:对个体经济组织实行3个月过渡期。2025年6月30日前,原选择批量扣缴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体经济组织未自行申报缴费的,广州市税务部门仍进行批量扣款。
取消用人单位社保费批量扣款后,如何自行申报缴纳社保费?